
使用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氧气雾化器
【型号】面罩型、咬嘴型
【规格】/
【注册人名称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514-87480695,0514-87480695(传真)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住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生产企业生产地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生产企业联系方式】0514-87480695,0514-87480695(传真)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苏药监械生产许20070027号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苏械注准20182081536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苏械注准20182081536
【产品性能与结构】一次性使用氧气雾化器由面罩、雾化杯、咬嘴和输 氧管组成;雾化杯、咬嘴采用符合YY/T0114-2008 规定的聚乙烯制成;面罩和输氧管采用符合 GB/T15593-2020 规定的软聚氯乙烯制成;按使用方 式不同可分为面罩型和咬嘴型两种型式。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,经环氧乙烷灭菌,一次性使用。
【适用范围】供临床利用氧气压力对呼吸道进行药液的雾化治疗。
【禁 忌 症】 无
【注意事项】
1.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。
2.本品限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。
3.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灭菌有效期两年,逾期禁用。
4.本品应在通风干燥,无有害气体的室内保存。贮存期间不得接触油、酸、碱、铜、锰及其他有害橡胶的物质。
【使用方法】
1、确认产品在有效期内,打开内包装,取出本品;
2、将输氧管的一端与雾化瓶、转换接头、面罩/咬嘴分别连接好;
3、将输氧管的另一端与治疗仪连接牢固;
4、将面罩戴在患者面部或将咬嘴有效塞入患者嘴里;
5、打开氧气控制开关,即可给患者雾化吸入治疗。
【贮 存】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清洁的室内。
【运 输】使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,运输时应防止重压、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封口处
【使用期限】经环氧乙烷灭菌,灭菌有效期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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