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次性使用直肠导管
使用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直肠导管
【型号、规格】2.2±0.4、3.0±0.4、3.3±0.4、4.0±0.4、4.7±0.5、5.3±0.6、6.0±0.6、6.7±0.8、7.3±0.8、8.0±1.2、8.7±1.2、9.3±1.5
【注册人名称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514-87480695, 0514-87480695(传真)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扬州市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住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生产企业生产地址】扬州市广陵头桥镇亚达路九圣村
【生产企业联系方式】0514-87480695, 0514-87480695(传真)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苏药监械生产许20070027号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苏械注准20152140276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苏械注准20152140276
【产品性能与结构】一次性使用直肠导管由接头和管路组成。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,经环氧乙烷灭菌,一次性使用。
【适用范围】适用于医疗机构为患者肠道做清洗、灌注、排空用 。
【禁 忌 症】 /
【注意事项】
1.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;本产品使用时,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。
2.本品限一次性使用,用后销毁。
3.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灭菌有效期两年,逾期禁用。
4.本品应在通风干燥,无有害气体的室内保存。
【警示标志说明】
【使用方法】
1.确认产品在有效期内打开包装袋,取出直肠导管
2.将直肠导管的接头与清洗装置/灌注装置/排空装置连接好。
3.即可给患者进行清洗、灌注、排空。
【贮 存】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清洁的室内。
【运 输】使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,运输时应防止重压、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封口处
【使用期限】经环氧乙烷灭菌,灭菌有效期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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